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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11-03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出台背景

      “十三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并组织实施了首个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人才规模总量、服务效能等不断提升。但对照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中医药人才还存在总体规模不够,结构布局不够优化,人才分布不均衡,领军人才和基层人才不足,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尚需健全完善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中医药大会、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表彰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紧密对接《“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编制形成《规划》。《规划》的制定对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使用评价机制、推动中医药人才岐黄工程的组织实施、推动更好地解决中医药人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各项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将有力推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二、《规划》制定过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编制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把握《规划》编制的方向和定位。


      二是结合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实地调研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河南、海南等地中医药人才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同时,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中医药人才发展专题研究,重点开展中医药人才发展需求目标研究和预测。


      三是全面调查了解全国各省(区、市)“十三五”中医药人才工作,总结“十三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落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全面掌握分析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四是多次组织开展专家研讨,广泛听取中医药管理部门与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征求了相关部委、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提交全国中医药人才工作会议讨论,确保相关措施科学可行。

三、《规划》主要特点

      《规划》作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重要抓手,内容既体现相关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中医药人才工作实际,提出更具体可操作的措施举措,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同时,《规划》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的第二个人才规划,既与《“十三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相衔接,保证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延续性,又聚焦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体现新目标新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对标对表相关要求。对标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表彰大会等有关会议要求,在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高水平人才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引导用好用足国家人才发展政策。


      (二)测算人才发展规模。在摸清现有中医药人才队伍状况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对人才发展目标进行科学测算,提出到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总数突破100万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达到0.79人等指标,与《“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规划》相衔接。


      (三)优化人才队伍布局。针对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制定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重点对革命老区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优化人才层次布局。通过加大中医机构人才岗位设置,完善中医药医、药、护、技等专业人才体系,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健康服务人才、文化传播人才、国际化人才和管理人才等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布局与区域布局。


      (四)完善人才项目设置。围绕“十四五”中医药发展重大任务和重大需求,统筹中医药相关领域人才发展需求,分层分类编制人才重点项目。对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规划》编制中持续给予安排,做好与已有项目的有效衔接,比如传承工作室、优秀人才研修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经典项目,持续保留并扩大支持力度和规模。同时,紧紧围绕中医药振兴发展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新增设置相关人才培养专项,比如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项目、中医药英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中医药统计和信息化人才培养项目、中医药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项目等,着力补齐人才短板。

四、《规划》发展目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班就人才发展目标进行研究预测,在此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即:到2025年,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评价体系更加合理,人才规模快速增长,结构布局更趋合理,成长环境明显优化,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人才支撑。


      一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中医医师、中药师、中医护士和中医技师等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基本建立。


      二是人才规模快速增长,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总数突破100万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人才数量稳步增长,基本满足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三是人才质量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数量不断增加,以中医药领域战略科学家、岐黄学者为引领,中医临床优秀人才、青年岐黄学者等青年拔尖人才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体系逐步形成,基层人才学历层次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四是人才结构布局更加优化,东、中、西部中医药人才布局更加优化,基本满足服务需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配置不低于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同类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总数比例持续提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是人才评价机制更加完善,符合中医药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人才分级分类评价机制初步形成,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五、《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9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规划背景,包括“十三五”时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至第八部分是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任务。第九部分是强化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有:


      一是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从壮大中医药领军人才、培育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集聚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实施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强院计划等五个方面提出相关措施。设置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栏,包括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区域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医药青年人才培养项目、西医学习中医人才专项、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项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强院建设项目等6个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二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从加大基层人才供给力度、提升基层人才服务能力等两个方面提出相关措施。设置中医药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专栏,包括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基层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培训行动计划、革命老区中医药人才振兴项目等5个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三是推进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加强中医医师、中药师、中医护理、中医技师、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相关措施。设置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栏,包括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中药和中医护理人才培训、少数民族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等4个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四是统筹加强其他重点领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从培养中医药急需紧缺人才、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文化和国际化人才、师资人才、标准化人才等六个方面提出相关措施。设置其他重点领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栏,包括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项目、中医药统计和信息化人才培养项目、中医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项目、中医药英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等6个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五是加强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从建设中医药人才发展高地、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临床教学基地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关措施。设置中医药人才平台建设专栏,包括名医堂工程人才平台建设项目、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中医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项目等4个人才平台建设项目。


      六是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从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关措施,持续深化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六、《规划》保障措施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完善发展机制、强化评估督导、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发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人才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单位应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及时研究部署中医药人才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强调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中医药人才发展保障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国家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实施具有特色的中医药人才项目。


      三是完善发展机制。强调健全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国家人才政策等。


      四是强化评估督导。强调建立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监测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强调强化人才思想政治引领,选树中医药行业优秀人才模范和工作典型,增强中医药人才职业荣誉感,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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