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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新表态!医疗学术会议不得被打压,医疗人员正常收入所得不得被混淆

发布时间:2023-09-14

近几年,医疗行业的反腐行动逐渐常态化,今年的力度尤其猛烈,上百家医院高层落马,令行业内人士战战兢兢。在风声鹤唳之下,不少医院的日常运营与工作也受到影响,正规学术会议纷纷取消或延迟。

如何维护医护人员正常、良好、稳定的工作环境?这成为了广大从业者的普遍期待。9月9日,在南京举办的中国医院院长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以“把稳政策基调,推进医药腐败集中整治”为主题进行讲话,传达了积极信号,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报告提到,反腐要“集中突破,纠建并举”,聚焦两个“关键”,要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分开,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夸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反腐主查的重点是什么?

从涉医腐败案例中呈现出四个特点可以看出清查重点:

1、聚集在医疗机构:其中医院占比77.4%,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比例多,占到83.5%。

2、聚集在招采领域:器械采购占36.7%、药品采购占30.3%、耗材试剂采购占15.6%;商业贿赂、回扣、欺诈骗保是主要表现形式。

3、聚集在关键岗位:行政部门前三是采购办、药剂科、财务处;临床前三科室为骨科、普外科、心内科。

4、聚集在“关键少数”:腐败问题聚集在决策环节(机构负责人),使用环节(临床科室负责人),采购环节(采购科室负责人)。

“当下改,长远治”,医疗正规学术会议能否继续前行?

从长远来看,报告还提到要结合“当下改”和“长远治”。一方面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更要把握分寸、保障秩序、纠治整改。

但由于近期反腐形势,部分学术会议以此为由宣布暂停或延期举办,不少业内学者疑问这是否为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

事实上,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其中提到“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

此次报告,郭燕红再次强调,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在政策鼓励下,九月上旬,多场医疗学术会议相继召开,包括第二十一次全国精神医学学术会议、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七次全国眼科学术大会、第十五届协和临床内分泌代谢论坛、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第九届肾脏病透析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三次全国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学术会议、2023年中国药学大会等。

相比8月,行业各项会议开展呈现明显回升,学术学习会议的开展正逐渐回暖。

“集中突破,纠建并举”如何处理医务人员正常收入?

除了不得打击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郭燕红还在报告中指出,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扩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保障医院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不受影响。

反腐除了常态化,还应当精准化。反腐并不是针对整个医务人员队伍,也不是搞一时的“群众运动”,而是从根本上把这些处于关键位置,有决策权的部门、环节和人群进行重点监管。对此,报告提出了6个重点瞄准方向,主要有:

1、医药领域行改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例如,在药品耗材招采或目录编制、项目申报等过程中泄露工作秘密以牟取利益。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例如,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大型设备等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使用等环节和工程建设等其他院内重大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例如,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利益输送,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等。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例如,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例如,规避“两票制”政策和监管实施商业贿赂;组织参与欺诈骗保等。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例如,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等。

结语

从当下来看,纠治整改是医疗行业当下的治标之路,腐败根源还是在于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导致监管漏洞,也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关键领域。反腐迫在眉睫,固然重要,但在这个过程中还需保障医疗体系和建设的正常秩序。

如何将整治工作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融合起来,实现反腐治理的“一体化、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这个过程仍旧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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