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调整境外人员入境隔离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13
根据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陕西省近期调整了人员入境隔离措施,对境外来陕访陕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无差别执行相应措施,维护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各国来陕人员的健康安全。主要内容如下:
加强口岸卫生防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入境人员检疫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入境健康申报制度,实施口岸体温监测和医学巡查。
判定入境人员分类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岸防控技术方案》相关标准,对入境人员进行判定分类: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其他人员(分为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和无相关旅居史人员)。
科学实施分类管控
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排查。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指定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一般接触者:由目的地有关单位统一接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其他人员: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在陕西停留的由目的地有关单位统一接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陕西中转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人员,由西安咸阳机场帮助转乘离省。14天内无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在陕西停留,由所在社区、入住酒店或者接待单位,督促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经陕西中转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人员,只需要做好入境健康信息登记。
提前告知提示
在到达西安的航班上发放《入境温馨提示》,提前告知陕西相关措施要求。
定点医疗救治
西安交大一附院为省级外籍确诊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各市(区)均设有境外输入病例定点收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