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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便民购药药品连锁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陕西药品监管

     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方便群众购药,近期,陕西省药监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购药指南,公布了3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名单和联系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全力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购药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四种途径”,方便群众购药:


一是通过联系电话购药。各大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多途径向社会公布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已公布的3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增加公开的电话数量,西安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所有开业的药品连锁门店和零售药店名单、详细地址、店长、联系电话等,尽最大努力让购药人最便捷找得到电话、打得通电话。


二是自主下单,通过线上APP购药。各大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广泛宣传各自的购药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二维码、APP,让购买处方药、远程就诊、审方更为便捷。


三是通过微信“便民群”“物业群”购药。各药品零售药店要安排专人加入片区居民小区建立的微信“便民群”、“物业群”等,主动亮明身份,收集购药需求,线上下单,线下送药上门。


四是现场购药。主动联系附近小区物业,由物业工作人员、下沉人员、志愿者等,主动为小区居民,特别是孤寡老人、久病慢性病者,代购所需药品,零售药店热线对接,提供线下指导,形成帮扶合力。

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各大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门店、各药品零售药店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保障疫防控情期间群众购药用药。


一是各大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督促其下属药品连锁门店开门营业,方便群众购药。


二是各药品连锁门店、零售药店开业后,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药品零售药店名称、地址、店长姓名、联系方式等。


三是各大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其门店、零售药店在接到群众购药咨询和需求后,要及时调配货源,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配送,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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